林光彬, 马陆
政治经济学评论. 2021, 12(1): 185-202.
政府经营城市,在中国既被视作国家发展与城市发展的重要手段,是中国实现经济腾飞的关键,又因其政府主导的特征被批判为是对市场配置资源的扭曲。中国政府经营城市首先属于历史范畴,在不同的历史阶段表现出不同的特征;其次属于经济范畴,在城市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辩证运动下,政府经营城市表现为“国家、政府、城市”三者间的相互替代和互动影响。本文借助马克思“生产力—生产关系”范式构建“国家—政府—城市”理论分析框架,通过研究中国政府经营城市的阶段性主导力量和结构模式,发现中国政府经营城市的历史演进轨迹表现出“国家直接经营城市—适应市场化的转型调整—国家、政府、城市相互匹配治理”的过程;只有形成国家、政府、城市三者间的良性互动、培育城市力量、坚守行动边界,才能形成适应现代化要求的政府经营城市模式,真正建立推动城市、政府、国家实力提升的长效机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