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琦
政治经济学评论. 2020, 11(6): 43-74.
公平问题在主流经济学中一直处于被忽视的状态。本文认为, 造成这一局面的原因之一是经济学界整体上对亚当· 斯密的片面解读, 即将斯密的经济思想简化为 “经济人+自由放任”。1980 年代以来新一轮斯密研究热潮带来的一个重要启示是, 公平正义问题在斯密的理论体系中占有至关重要的位置。 现代意义上的 “分配正义” 或减少不平等、 缩小贫富差距等理念, 在古典经济学诞生之前并不存在。中世纪晚期经院哲学的公平观主要体现为公平价格学说, 同时财产正义论开始萌芽。从阿奎那到自然法学家格劳秀斯、 普芬道夫, 皆论证私有财产权符合正义, 同时以“必需品权利” 作为补救机制, 使私有财产权与人类生存权相兼容。 洛克主张基于劳动的财产权, 其目的主要在于防止政府任意侵犯个人财产。 休谟将正义和财产权视作完全等同的概念, 并通过经验主义方法对私有财产权进行论证。 现代经济学奠基人同时也是苏格兰启蒙运动重要人物的亚当· 斯密, 在公平观的发展史上扮演了承前启后的重要角色。 在斯密的理论体系中, 有对自然法学家正义理论的继承, 更重要的是, 他明确主张通过财政税收制度来减少不平等, 并提出了税收公平原则, 因而标志着公平观从财产正义转向税收正义。